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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
喜讯!磴口县卫健委获得“第九届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0-06-29 09:28:25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文件《关于命名表彰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第六届文明村镇、第九届文明单位标兵及文明单位的决定》,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被授予“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本次争创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得到了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按照文明单位创建总体要求,分层推进、点面结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系统上下齐心协力,积极参与,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卫健委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不仅仅是一项殊荣,更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前进的动力。今后,我们要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个主线,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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