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首页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注册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首页
  • 要闻动态
    • 卫健新闻
    • 通知公告
    • 推进诚信建设工程
    • 卫健业务
      • 基层卫生
      • 家庭老龄
      • 中(蒙)医药
      • 党建和党风廉政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
      •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机关简介
      • 领导信息
      • 行政双公示
        • 行政许可
          • 许可事项
          • 结果公示
        • 行政处罚
          • 处罚事项
          • 处罚决定
      • 政策解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人大建议
        • 政协提案
      • 权责清单
      • 政策文件
      • 惠企政策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政府采购
      • 财政预决算
      • 规划计划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 巴市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规定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主任信箱
    • 举报投诉
    • 咨询留言
  • 专题发布
    • 居民健康指南
    • 爱国卫生与创卫动态
    • 疾病感染防控
    • 健康巴彦淖尔行动
    •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 预决算公开

卫健新闻 Navigation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卫健新闻
    • 通知公告
    • 推进诚信建设工程
    • 卫健业务
      • 基层卫生
      • 家庭老龄
      • 中(蒙)医药
      • 党建和党风廉政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
      •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机关简介
      • 领导信息
      • 行政双公示
        • 行政许可
          • 许可事项
          • 结果公示
        • 行政处罚
          • 处罚事项
          • 处罚决定
      • 政策解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人大建议
        • 政协提案
      • 权责清单
      • 政策文件
      • 惠企政策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政府采购
      • 财政预决算
      • 规划计划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 巴市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规定
      • 信息公开年报
      • 依申请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主任信箱
    • 举报投诉
    • 咨询留言
  • 专题发布
    • 居民健康指南
    • 爱国卫生与创卫动态
    • 疾病感染防控
    • 健康巴彦淖尔行动
    •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 预决算公开
卫健新闻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2024年上半年妇幼健康年报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15 16:55:28
链接已复制

为加强全市妇幼健康年报信息统计监测工作,提高年报主要数据质量,按照2024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计划要求,市卫健委妇幼科长其木格、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魏慧荣带领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质量检查小组,于2024年8月5日至9日对我市七个旗县区进行了妇幼健康年报主要数据质量检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妇幼健康主要数据质量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年报数据上报的实际情况,检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系统核实等方式,主要对上半年的活产数,孕产妇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进行漏报调查,对两个系统管理率进行核实,并且对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上报数据进行调查。在质量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突出的特点:(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资料归档有序。(二)、各级机构均严格按照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填报妇幼健康信息监测报表。(三)、临河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督导工作扎实有效,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的频次完成,而且创新了工作模式,从产科收集个案信息,与产妇核对信息,并与辖区妇幼人员进行点对点的信息交换,确保孕产妇的系统化管理。(四)、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委能够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制订三网监测方案,成立了死亡评审小组、母婴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及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出生缺陷、危重孕产妇及孕产妇死亡、5 岁以下儿童死亡无漏报。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以下一些问题如:(一)、部分旗县未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妇幼人员更换频繁,对妇幼健康年报指标概念模糊,造成妇幼统计工作的疏漏。(二)、质控缺少多源数据核查,质控内容多侧重于生命指标的调查,缺少保健指标的评价。 (三)、医疗保健机构两癌筛查、计生手术、婚检等基础登记信息不全面,给质控核实带来一定难度。(四)、各助产机构均存在全区妇幼健康系统中孕产妇信息录入率低的问题,影响对孕产妇的系统服务。


针对以上问题,检查小组建议:(一)、卫生行政部门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尽量保持人员稳定。同时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统计培训,提高基层妇幼人员的整体素质。(二)、加强妇幼健康信息数据质控,多渠道收集核查线索,进一步掌握质控方法,增加质控检查内容,了解数据统计来源,减少源头数据错误。(三)、明确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各项基础登记。(四)、严格遵守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纸质档案的管理,按要求定期对妇幼健康年报数据进行备份。(五)、积极推进全区妇幼健康系统的使用,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王琴供稿)




  • 附件:
  • 上一篇: 点亮生命之光:阴性献血者的无私赞歌
  • 下一篇: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到中蒙医院督导检查党建工作

  • 主办: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478-8762040
  • 网站标识码:1508000005 蒙ICP备14003023号  蒙公网安备 15080202000244号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专题发布
  • 政务公开
  • 互动交流
  • 政务服务
  • 预决算公开
要闻动态
  • 卫健新闻
  • 通知公告
  • 推进诚信建设工程
  • 卫健业务
专题发布
  • 居民健康指南
  • 爱国卫生与创卫动态
  • 疾病感染防控
  • 健康巴彦淖尔行动
  •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互动交流
  • 我要写信
  • 主任信箱
预决算公开
  • 预决算公开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要闻动态>>卫健新闻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2024年上半年妇幼健康年报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8-15 16:55

信息来源:

为加强全市妇幼健康年报信息统计监测工作,提高年报主要数据质量,按照2024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计划要求,市卫健委妇幼科长其木格、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魏慧荣带领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质量检查小组,于2024年8月5日至9日对我市七个旗县区进行了妇幼健康年报主要数据质量检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妇幼健康主要数据质量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年报数据上报的实际情况,检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系统核实等方式,主要对上半年的活产数,孕产妇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进行漏报调查,对两个系统管理率进行核实,并且对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上报数据进行调查。在质量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突出的特点:(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资料归档有序。(二)、各级机构均严格按照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填报妇幼健康信息监测报表。(三)、临河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督导工作扎实有效,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的频次完成,而且创新了工作模式,从产科收集个案信息,与产妇核对信息,并与辖区妇幼人员进行点对点的信息交换,确保孕产妇的系统化管理。(四)、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委能够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制订三网监测方案,成立了死亡评审小组、母婴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及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出生缺陷、危重孕产妇及孕产妇死亡、5 岁以下儿童死亡无漏报。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以下一些问题如:(一)、部分旗县未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妇幼人员更换频繁,对妇幼健康年报指标概念模糊,造成妇幼统计工作的疏漏。(二)、质控缺少多源数据核查,质控内容多侧重于生命指标的调查,缺少保健指标的评价。 (三)、医疗保健机构两癌筛查、计生手术、婚检等基础登记信息不全面,给质控核实带来一定难度。(四)、各助产机构均存在全区妇幼健康系统中孕产妇信息录入率低的问题,影响对孕产妇的系统服务。


针对以上问题,检查小组建议:(一)、卫生行政部门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尽量保持人员稳定。同时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统计培训,提高基层妇幼人员的整体素质。(二)、加强妇幼健康信息数据质控,多渠道收集核查线索,进一步掌握质控方法,增加质控检查内容,了解数据统计来源,减少源头数据错误。(三)、明确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各项基础登记。(四)、严格遵守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纸质档案的管理,按要求定期对妇幼健康年报数据进行备份。(五)、积极推进全区妇幼健康系统的使用,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王琴供稿)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00005
  • 蒙ICP备14003023号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244号
  • 邮箱:1594759303@qq.com
  • 联系电话:0478-8762040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