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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2020年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监督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做好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2020〕262号)文件要求,巴彦淖尔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自2020年4月全面开始国家传染病防治“双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工作,现已全面完成2020年度重点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现将我市传染病随机监督抽查总结如下:
一、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检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传染病防治随机任务共有71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家、疾控中心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乡镇卫生院6家、民营医院1家、村卫生室33家、医务室1家、诊所27家。除1家乡镇卫生院关闭,完成70件,监督完成率98.59%,完结率100%,查处案件1件,罚款金额1000元,抽检信息均上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
(二)监督检查情况
1.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单位3家,都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工作人员基本达到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均有登记;接种前均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购进、接收疫苗时均向疫苗生产企业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2.传染病疫情报告
除1家任务关闭外,其余70家都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均已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及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未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均按规定要求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和相关登记,其中8家还需进一步健全疫情报告管理相关工作。
3.消毒隔离措施落实
62家医疗机构基本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均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均对消毒产品进货检查进行验收,在医疗器械使用方面基本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8家由于条件不足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故果监测,未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日常消毒工作有间断不连续,人员培训不到位,消毒产品购进对于供货机构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齐全。
4.传染病疫情控制
70家医疗机构均已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均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并按规定能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对消毒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5.医疗废物管理
57家医疗机构均按规范要求对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对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进行登记并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基本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医疗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机构集中处置;8家医疗机构发现有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的情形;5家医疗机构由于条件不足,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做焚烧处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已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
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2家医疗机构均已进行二级实验室备案,对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并建立实验档案,将实验结束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
二、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检情况
我市今年无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本次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采取“回头看方式”对其进行复查、追踪整改落实情况,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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