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Navigation

《健康内蒙古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0 11:47:4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号:内卫医急发〔2024〕6号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康内蒙古行动(2020-2030))》和《健康中国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健康内蒙古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二、目标要求

到2030年,建立覆盖全区的心脑血管疾病综合防控体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心脑血管相关健康素养显著提升,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技术取得较大突破;发病率及危险因素水平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不低于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7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35%。乡镇(苏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蒙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 100%,村(嘎查)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蒙医)非药物治疗法的比例达到80%。建有卒中中心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均开展静脉溶栓技术。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到2030年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要达到当地常住人口的3%及以上。力争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至190.7/10万以下。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危险因素控制,降低发病和死亡风险。

(二)加大全民健康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健康素养。

(三)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综合监测,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四)强化关口前移,创新心脑血管疾病同防同治路径。

(五)完善急救体系,提高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

(六)加强科技创新公关,解决防控关键技术问题。

四、组织管理

为保障《实施方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顺利达成,各地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的技术支持单位,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强化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统筹协调。各盟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与健康内蒙古其他有关专项行动的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完善激励机制,形成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的强大合力。

(三)狠抓督促落实。各盟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的动态评估,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指导,适时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工作组织实地调研,对心血管病防治政策措施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切实保障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健康内蒙古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