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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6 16:50:1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 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 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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