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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 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0 18:38:35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
情况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绩效〔2024〕164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巴财绩〔2024〕20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巴彦淖尔市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
1.巴彦淖尔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
评报告
2.巴彦淖尔市基本药物制度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
报告
3.巴彦淖尔市计划生育服务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
报告
4.巴彦淖尔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转移支付2023年
度绩效自评报告
5.巴彦淖尔市重大传染病防控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
评报告
附件1.巴彦淖尔市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doc
现面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478-8762020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