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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

五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8-06-25 15:17:54

为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卫计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五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对五原县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文件要求,五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公场所集中空调的数量,类型,使用年限,卫生状况及清洗消毒,卫生检测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重点检查了集中空调卫生制度,清洗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记录,设计说明书,竣工验收资料,卫生学评价报告,设施设备维护记录等资料。

卫生监督员对集中空调类型,使用年限等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对集中空调未达到卫生要求的,视为公共场所卫生设施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不给予新办,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对不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和卫生学评价机构的,及时给予了纠正。

    下一步,五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还将加大力度,强化执法,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的卫生质量,减少传染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的机会,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五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朱晓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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