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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

五原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组织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04 15:08:38

为促进五原县妇幼保健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从业、坚守道德操守,5月30日下午,五原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各科室主任护士长集中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

    会上原原本本的认真学习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的目的原则、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处分措施、处理程序等。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对《规定》第九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国有企业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或者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的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进行解读,强化医务工作人员履职担当。

    王红梅书记要求:一是领导班子要率先学习,让《规定》入脑入心、正确履行权力;二是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带领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三是全体干部职工要领会贯彻《规定》精神,严于律己、切实履职尽责,推进单位各项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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