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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卫计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配套办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12-26 10:16:10


为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基本内容,熟悉掌握法律条款,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切实提高我旗中医药行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近日,乌拉特前旗卫计局组织了《中医药法》及两个配套办法培训活动。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各基层卫生院长、部分嘎查村卫生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班。

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医药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近日出台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突破了制度上的瓶颈,彻底打通了中医师带徒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的执业路径,解放了一批身怀绝技确有疗效的中医医生;《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

乌拉特前旗卫计局副局长高峰对这部法律及配套办法进行了解读,他结合基层卫生院、卫生室实际需求进行了有重点的讲解。通过培训,大家深刻理解《中医药法》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明晰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清楚中医医师、中医诊所和中药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明确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中药质量等方面的规范。(乌拉特前旗卫计局 高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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