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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

临河区31家社会办医疗机构、330家个体医疗机构复诊

发布时间:2020-04-15 11:51:51

3月20日起,临河区满足条件和符合要求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向区卫健委提出复工复诊申请,经现场审核后,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机构允许复工复诊。3月31日起,所有个体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开展自查评估,向区卫健委备案后即可复诊。截至4月10日,临河区已有31家社会办医疗机构、330家个体医疗机构复工开诊。

为确保全区社会办医疗机构有序复诊,保障群众安全就医需求,区卫健委组成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对临河区复工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落实情况和感染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同时,临河区卫健委组成5个监督工作组,对临河区18家乡镇卫生院、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家社会办医疗机构、330家个体医疗机构开展日常巡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临河区卫健委 马微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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