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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

临河区卫计局开展2017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校验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2 09:36:33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临河区卫计局对我区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2017年度年检校验工作。各机构本次年度校验必须由机构法人本人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代码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年检校验,中医诊所还需带药剂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年检校验工作时间安排为12月7日开始,12月25日结束。(临河区卫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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