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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开展秋季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16 17:01:40

    为科学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卫生和学校饮用水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结合近期全国疫情形势和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特点,压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15家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了秋季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以及《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本次检查重点是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相关措施以及学校饮用水安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随机抽查防疫物资及随机询问消毒人员消毒操作流程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制定并动态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的各项措施是否完善;是否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完善了学校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是否做好物资储备,提前准备好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物资,设置位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是否完成对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的区域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教职工及学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是否开展传染病报告、因病缺课监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饮用水设施是否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及饮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对于学校饮用水安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逐一检查机构内的直饮水机滤芯更换记录、水质检测报告、饮水机资质等,确保执法检查无死角。

    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向相关工作人员对如何加强学校卫生、学校饮用水管理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和宣传,并提醒要加强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区域的自然通风换气,同时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确保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下一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将继续落实学校卫生常态化监督工作,督促管辖的学校、托幼机构切实落实新冠肺炎及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各项防控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按照“从严从紧”原则,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和个人“四方责任”,保障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安全有序,保护师生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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